2016年陕西省关于直接挂网药品采购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17 08:34:46
2016年陕西省关于直接挂网药品采购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05-16 阅读次数:596次 [小 中 大] [发送短信] [收藏] [导出]
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卫药政发【2014】325号)、《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直接挂网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卫药政发【2015】180号)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妇儿专科非专利等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陕卫药政发【2015】209号)的文件要求,定期开展直接挂网药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属于国家发改委和陕西省物价局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目录和属于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目录的药品(详见附件1和附件2)。已审核通过的品种不再申报。
二、申报要求
企业可登陆平台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已领取CA数字证书的申报企业无需报名,可直接登陆采购平台编制申报产品资料。
2、未领取CA数字证书的申报企业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在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3、既属于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目录又属于低价药品清单目录的,按照低价药品编制申报资料。
4、报名要求及申报材料的递交详见附件4。
5、已领取CA证书,但企业资质未审核通过的,需重新维护企业信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5)。
6、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至12时,下午13至16时(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7、报名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23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楼一楼省药品采购中心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029-62288123、029-62288124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29-62288268
监督电话:029-62288277
8、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地址:西安市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
咨询电话: 029-68214920
附件1:2015年陕西省低价药品集中采购目录
附件2: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目录
附件3:采购平台用户数字证书办理流程、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附件4:报名要求及申报材料的递交
附件5:需重新维护企业信息名单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6年5月16日
信息来源: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05-16 阅读次数:596次 [小 中 大] [发送短信] [收藏] [导出]
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卫药政发【2014】325号)、《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直接挂网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卫药政发【2015】180号)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妇儿专科非专利等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陕卫药政发【2015】209号)的文件要求,定期开展直接挂网药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属于国家发改委和陕西省物价局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目录和属于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目录的药品(详见附件1和附件2)。已审核通过的品种不再申报。
二、申报要求
企业可登陆平台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已领取CA数字证书的申报企业无需报名,可直接登陆采购平台编制申报产品资料。
2、未领取CA数字证书的申报企业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在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3、既属于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目录又属于低价药品清单目录的,按照低价药品编制申报资料。
4、报名要求及申报材料的递交详见附件4。
5、已领取CA证书,但企业资质未审核通过的,需重新维护企业信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5)。
6、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至12时,下午13至16时(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7、报名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23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楼一楼省药品采购中心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029-62288123、029-62288124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29-62288268
监督电话:029-62288277
8、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地址:西安市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
咨询电话: 029-68214920
附件1:2015年陕西省低价药品集中采购目录
附件2: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目录
附件3:采购平台用户数字证书办理流程、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附件4:报名要求及申报材料的递交
附件5:需重新维护企业信息名单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