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海省挂网采购急(抢)救、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和藏成药

时间:2016/03/12 08:15:01

关于开展青海省挂网采购急(抢)救、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和藏成药增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要求,为做好我省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我省挂网采购急(抢)救、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和藏成药的增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与范围
(一)按照《青海省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方案》(青医改办[2015]12号)要求,结合我省医疗机构实际用药情况,此次挂网采购药品增补原则是:
1、妇产科用药:说明书有明确妇产科适应症或目前在妇产科临床常用的药品。
2、儿科用药:说明书有明确儿科适应症或目前在儿科临床常用的药品,特别是适宜儿童使用的剂型和规格。
3、急(抢)救药品:说明书有明确专门用于急(抢)救治疗的药品或目前在急诊急救中必需的药品。
4、藏成药: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
已列入国家和我省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藏成药、急(抢)救、妇儿专科用药挂网目录》涉及的药品,不在此次增补范围。
(二)药品信息要具体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标明临床用途分类并提供药品说明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相关要求
(一)需递交资料
1、《青海省挂网采购急(抢)救、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和藏成药增补目录清单》纸质版及电子版(Excel表格形式)。(详见附件)
2、药品说明书(原件)。
3、所提供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方式
1、医疗机构申报的药品,需在规定时间填写并报送,申报材料逐页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2、药品企业自行申报,申报人需持授权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时上报。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16年3月11日-3月18日,逾期不再接收。
报送地点: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4号4楼)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71-6127201
本着诚信原则,请申报单位重视此次申报工作,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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