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投标报价时间调
时间:2016/04/18 08:25:53
投标报价时间调整的通知
我省于2015年3月28日启动了“2015年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招标,按照网上公示的招标流程,企业需在2015年4月18日前注册信息,采购中心对企业资质进行审核。从目前工作进展情况看,在2015年4月18日报名截止前,企业信息审核不能完成,需延期进行,原网上报价时间(包括递交纸质报价时间)需要相应顺延,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另,在企业信息审核中有部分企业资质上传不全,请投标企业及一级代理商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上传企业资质信息,否则将影响投标。
特别提示:
1.企业信息维护
1.1、药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
1.3、销售额证明材料(1、体现生产企业名称和契税稽核章的2公共14年度销售额和增值税纳税报表;2、进口药品提供投标产品2014年度增值税纳税报表。)
1.4、企业生产规模证明材料(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排名情况说明、主营业务收入排序所在页、工业企业法人单们隶属关系所在页)
1.5、企业药品抽检情况说明无不合格记录(以2013年以来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等为依据)
1.6、企业药品抽检情况说明其他产品抽检一次不合格记录(以2013年以来国家和省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为依据)
1.7、企业药品抽检情况说明其他产品抽检两次及以上不合格记录(以2013年以来国家和省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为依据)
1.8、以2013年以来无生产假药及严重违反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纪律的声明原件
1.9、获得全国“守合同重信誉”称号的企业
1.10、投标产品一览表
1.11、获得省级“守合同重信誉”称号的企业
1.12、应急保障能力(提供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颁发的药品生产1.13、储备动员中心相关文件或证明)
1.14、获得其他“守合同重信誉”称号的企业
1.1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16、企业投标产品汇总表
1.1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18、报名承诺函原件
1.19、供贷承诺函原件
1.20、投标产品在黑龙江省现行采购平台价格及在吉林省、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六省市的最新中标价格(以各省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执行的现行价格为准)
1.21、产品册封面
1.22、企业册封
2、药品信息维护
2.1、药品说明书
2.2、药品的国家质量标准(进口药品提供《进口药品注册标准》)
2.3、GMP认证证书(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商提供《GSP认证证书》)
2.4、药品注册批件(进口药品注册证)【药监局出具的详细剂型证明】
2.5、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药品证明材料(按方案要求提供)
2.6、国家一类新药证明文件监管期内(按方案要求提供)
2.6、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药品(按方案要求提供)
2.7、其他专利药品证明材料(按方安要求提供)
2.8、制剂通过国际认证的药品证明材料(按方案要求提供)
2.9、获得省政府质量奖证明(按方案要求提供)
2.10国家保密处方(按方案要求提供)
2.11、化合物专利药品证明材料(按方案要求提供)
2.12、过保护期的化合物专利药品(按方案要求提供)
2.13、国家重点新产品证明材料(按方案要求提供)
2.14、获得国家科技术奖药品证明材料(按方案要求提供)
2.15、中药一级保护品种、保护期内中二级保护品种(按方案要求提供)
2.16省药品检验部门的最新全检报告或市检、厂检扫描件,进口药品的《进2.17、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2.18原料为本集团自产或通过GAP认证的本企业中药材
2.19原料为本企业自产或通过GAP认证的本企业中药材
2.20首次仿制证明材料(按方案要求提供)
2.2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赋予的药品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提供电子监管码、国家局网站上本产品电子监管码的网页截图)
3、一级代理商信息维护
3.1、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
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
3.3、产品册封面
3.4、应急保障能力(提供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颁发的药品生产储备动员中心相关文件或证明)
3.5获得其他“守合同重信誉”称号的企业
3.6、2013年以来无生产假及严重违反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纪律的声明
3.7、投标产品一览表
3.8、获得省级“守合同重信誉”称号的企业
3.9、获得全国“守合同重信誉”称号的企业
3.10企业药品抽检情况说明无不合格记录(以2013年以来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管3.11、部门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等为依据)
3.12、企业生产规模证明材料(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排名情况说明、主营业务收入排序所在页、工业企业法人单们隶属关系所在页)
3.13、企业药品抽检情况说明其他产品抽检一次不合格记录(以2013年以来国家和省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为依据)
3.14、企业药品抽检情况说明其他产品抽检两次及以上不合格记录(以2013年以来国家和省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为依据)
3.15、销售额证明材料(1、体现生产企业名称和契税稽核章的2014年度销售额和增值税纳税报表;2、进口药品提供投标产品2014年度增值税纳税报表。)
3.16、企业册封面
3.17、药品代理商,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3.18、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需要提供代理协议书或由国外生产商出具的总代理证明
3.19、含有生产药品的全资子公司的企业,还需要提供集团公的出资证明、集团公司证照的复印件、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意见书,工商部门的子公司注册资金证明文件
3.20、投标产品在黑龙江省现行采购平台价格及在吉林省、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六省市的最新中标价格(以各省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执行的现行价格为准)
3.21、报名承诺函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23、供贷承诺函
3.2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